我省将对建筑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
发布时间:2014-06-26 15:15:2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349
6月4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通知,决定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旨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管理对象: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按照规定,实名制的管理对象为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或监理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企业包括: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监理企业包括,驻工地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此外,施工、监理等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岗位人员也包括在内。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到位现象曾是我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陕西省住建厅将对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将落实实名制的情况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个人从业资格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从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建立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机制。
管理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制作核发实名卡
通过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对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制作核发实名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将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卡信息及项目信息上传至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施工、监理等企业通过互联网刷卡和面部识别等技术,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信息实时传输至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按照企业投标文件的承诺配足配齐并坚持到岗工作。其中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时间按日计算不得少于每月施工时间80%。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
监督管理:实名制实施情况将被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在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时,把实名制的实行情况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考核。一是考核人员实名卡信息与上报资质信息的一致性,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更新;二是考核其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实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三是将实名制管理情况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资格相挂钩,规范其从业行为。未实施实名制管理的项目一票否决,不得参与“鲁班奖”、“长安杯”、“文明工地”等奖项的评选。同时,实名制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省住建厅将于今年7月至8月,对全省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包括外省进陕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专职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进行信息采集,核发实名卡。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实现全省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监管。
党群工作部